本报讯 (记者 张刚 通讯员 顾小姗 戴丽丽) 随着天气转凉,护肤品、化妆品消费也进入高峰期,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护肤品、化妆品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为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安全、文明、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确认识化妆品。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任何宣传化妆品有治疗作用,暗示或者使用他人名义保证其效用的,均属违规、夸大宣传行为。部分化妆品(如美白、祛斑产品)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有效果,且根据个人皮肤的不同效果不同。如果使用此类产品在短时间内皮肤有明显效果,使用的化妆品可能存在非法添加药物的问题。皮肤出现问题还是要到专业医院的皮肤科。
正确选购化妆品。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超市或合法的网站等购买。化妆品及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都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化妆品的名称、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正确使用化妆品。消费者首次使用化妆品应谨慎试用,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水肿、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形,可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