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与法

同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高质量

——访禹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涛

□ 本报记者 张汉杰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禹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涛说。

据介绍,去年以来,禹州市按照许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总体要求,同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禹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组建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协调机构,制定实施“一规划两方案”,为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奠定基础。同时,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全员参与、打造亮点的创建模式,营造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创建氛围。

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和年度考核述法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着力构建政府良好法治环境。禹州市无梁镇被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坚持转变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突破口,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审、一网通办”。聚焦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在服务企业上做“加法”,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政策集成上做“乘法”,在破除藩篱上做“除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强身”。同时,着力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原则,依法赋予乡镇83项、街道72项行政处罚权,着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是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全力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常态化开展“三零”创建和“六防六促”,充分发挥12345热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同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市建设,创新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以高效柔性的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

陈涛表示,下一步,禹州市将按照许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体推进法治禹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市能力和水平,用高水平法治保障禹州高质量发展,为许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禹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