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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式“流水线作业”,推动执行提质增效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2019年08月07日 手机许昌网

两地法院联合执行,共同出征抓“老赖”

冒酷暑,抓“老赖”,促执行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乔瑞锋

“在我们这里,每一起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采取分段式‘流水线作业’的执行操作模式,各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时间节点,彼此首尾相连,‘倒逼’每一个环节的人员增强时间观念,加快工作进度,从而提升执行办案效率。”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延军说。

按照流程,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在进入系统后,移交综合科、指挥中心进行财产查控,待查控结果出来后,再将案件进行分流。其中,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无论是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还是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以及股权等其他财产权,均将案件及时移交到财产处置组进行司法评估拍卖。到财产处置组后,如果能够实现申请人的债权进行结案的,无须往下再进行移交;如果不能结案的,要将案件往下移交到相应的执行团队,进行更加细致的查人找物。对于经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他们会直接移交到相应的执行团队。

今年6月份,该法院整合有限执行资源,把金融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刑事财产型案件等全部归属到一个执行团队执行,把10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归属到另一个执行团队执行。

孙某夫妇家住鄢陵县城区,因贷款不还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6月22日,此案立案执行。经查,孙某夫妇名下有一套房产,鄢陵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查封了该房产并进行了司法拍卖。不料,腾房公告张贴后,一名男子来到该法院,称该房屋现由其承租,租期为10年,自己已向孙某夫妇交付了2年的房租共计6万元。

发现上述情况后,此案转至该法院专门负责金融案件的执行团队执行。“孙某夫妇长期在外地,我们经多方打听才发现被执行人孙某的下落,并将其传唤至法院。被执行人孙某承认收了2年的租金,同意将多收的一年租金退还给承租人。”该案承办人张大辉说。

在执行法官的沟通下,该房屋的买受人也愿意将承租人合法租期内的租金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则于3天内将买受人所购买房屋腾房完毕,此案顺利执结。从立案到结案,此案仅用了15天时间。

两地法院“兵合一处”,协同作战直击“老赖”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普遍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6月,鄢陵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与襄城县人民法院“兵合一处、将打一家”,采取协同作战形式,直击“老赖”。

该法院副院长陈喜芳介绍,每次联合执行,两地法院都会选择一些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涉金融、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案件。为确保行动效果,两地法院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制订行动方案,坚持一把手挂帅指挥、常务副院长先锋作战、执行局局长重点突击的作战模式,形成全院参与、全员支持、全力以赴的良好局面。

对参战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两地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科学调配编组,并制定应急防控措施,确保联合执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执行中,两地法院充分运用拘留、拘传、搜查等强制执行手段,切实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结了一批案件,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

据统计,仅6月份,两地法院就联合开展大规模集中执行行动6次,每次均出动警车10辆,总计出动警力258人次,拘传被执行人25名,拘留18名,执结案件23起。声势浩大的联合执行,不但让广大群众看到法院打击“老赖”的决心,而且对被执行人产生了极大震慑,促使越来越多的执行案件得到主动履行,初步取得了1+1>2的效果。

6月17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和襄城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互相协助执行备忘录,约定在大型节假日期间和执行强制腾房案件时,两地法院互相配合,建立协助执行长效机制,凸显打击“老赖”拳头效应。

“曝光+联合惩戒”,让失信者无处可藏、寸步难行

“王献华,男,1979年4月10日出生,住址:鄢陵县彭店镇蒋庄村……”7月26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又曝光了一批“老赖”,这已是今年该法院曝光的第四批“老赖”了。

针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鄢陵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一方面利用其要面子、怕丢人的心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将其失信行为公之于众,让其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协同公安、土地、房管等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其寸步难行。

夏某,30余岁,家住鄢陵县农村。因与丈夫刘某感情不和,夏某于2018年4月向鄢陵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该法院调解无效,双方达成协议,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刘某抚养,夏某每年给付刘某婚生子抚养费1万元,共计4万元。然而,夏某并未如约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同年11月,刘某向鄢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夏某长期在外打工,下落不明,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受理此案后,该法院便将夏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照片、家庭住址、失信事由等情况,定期在该法院微信公众号、鄢陵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曝光,还在夏某的住所地张贴悬赏公告,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此,夏某均不予理睬。

今年7月,夏某准备考驾照,在体检合格后,向鄢陵县公安机关提交了报名表。经审查,鄢陵县公安机关发现夏某被鄢陵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遂拒绝了夏某的报名申请。夏某遭拒后,追悔莫及,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委托父亲代其履行了义务。

“惩戒的目的不是让失信者无法生存,而是让其敬畏信用、诚实守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鼓足干劲,全力攻坚,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喜芳说。

如果说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工作就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鄢陵县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