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 郑晓娟)7月29日,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耀武带着数名工作人员一大早便来到了禹州市人民法院大门口,将一面锦旗郑重地交到该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耿冬涛手中,感谢该法院审执联动为企业要回391万余元货款。
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公司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西工业园区,是一家生产硅铁、锰铁、球化剂、孕育剂、净化剂、脱硫脱氧剂和包芯线的专业厂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今年4月份,该公司一纸诉状递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该公司诉称,自2003年以来,该公司长期向山西晋城某铸件公司供应货物。今年年初,该公司对账后发现某铸件公司共欠其货款391万余元,已经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而晋城某铸件公司对此表示异议。在提起诉讼3日后,该公司又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存款391万余元。
对此,该法院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耿冬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一方面,根据原告企业财产保全申请,远赴山西对被告公司存款进行冻结;另一方面,积极调解,多次释法明理,于5月25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晋城某铸件公司于6月28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批偿还所欠货款391万余元。如其未按时还款,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很快,首批300万元欠款还款日便到了。然而,晋城某铸件公司却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无奈,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只好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该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晋城某铸件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又根据其财产状况,赶赴山西晋城,将执行款扣划,交至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今年以来,针对企业复产复工中遇到的防疫物资、资金欠缺,用工难、运输难等突出问题,该法院成立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小组,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对分包的103家企业和16个重点项目逐一走访,并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1月至今,该法院共办结涉企执行案件17起,帮助企业执行案款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