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席四德)今年以来,许昌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通过采取增加资金投入、及时拨付资金、不断完善机制、加强信息管理等措施,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7亿元,比2017年增长19%。
及时拨付资金。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主动与上级对接,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科学制订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减少结余结转,及时拨付资金。
不断完善机制。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许昌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日常管理绩效考评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健全了管理机制,特别是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月考评制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加强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纪委《关于深入实施“连心工程”进一步做好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评审招标、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流程不规范、手续不完善、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及时进行了整改。
加强信息管理。目前,许昌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正在录入相关资料。该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市财政局对扶贫资金与项目运行进行更有序、更规范、更高效、更精准、更节约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