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绿”本是许昌市民对遍布市区的浅绿色公共自行车的亲切昵称,近年来许昌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大力倡导低碳环保出行,陆续在城区投放了8000多辆公共自行车,有效打通了绿色出行中“公交到不了、打车不划算、步行又嫌远”的“最后一公里”,深受百姓欢迎。
可是近来我在许昌市区街头,却不时看到与“小绿”的正面形象极不谐调的一幕。一些人身穿广告衫,手举广告旗,成群结队地骑着“小绿”在车流、人流密集的繁华路段缓缓而行,广告巡街,招摇过市,引起不少市民的侧目冷眼,纷纷议论,政府为方便群众出行免费提供的公共自行车,咋能变成为商家打广告的工具?
公共自行车的服务对象是自愿选择骑车出行的市民群众,并不是所有办卡人员都能免费使用。不具备使用资格的单位和团体对“小绿”的随意占用,不仅剥夺了其他合法使用者的正当权益,扰乱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而且涉嫌非法侵占公共交通资源。
“小绿”变身“广告车”,也暴露出了有关部门对公益设施重建轻管的缺位和漏洞。这些年来,政府不断加大民生建设投入,许多地方都相继建起了规模不一、遍布城乡的公共绿地、文化广场、街头游园、健身路径、公共篮球场、儿童游乐场和街头阅览室、公共自行车等全民惠民的公共服务设施,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诸如公益性质的“小绿”变身商家“免费广告车”的不良现象虽属个案,但也足以引起重视。有关部门应当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在采取有效措施亡羊补牢的同时,认真查漏补缺,对症下药,尽快完善加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切实保障用公共资金建设的公益设施管理到位,维护得力,从根本上杜绝重建轻管和“公器私用”的漏洞,让公益设施更好、更久地造福全体公众,把政府惠民好事真正办好,实事切实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