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10月份我市共接收各类食品药品群众投诉举报104件(受理104件,不受理0件),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98件,药品类投诉举报2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2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2件,涉嫌违法的已经立案查处(立案3件,结案3件),群众咨询2件。
据悉,在所有投诉举报信息中,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件,禹州市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1件,长葛市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14件,建安区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9件,鄢陵县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15件,襄城县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6件,市食药监局魏都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7件,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10件。
在98件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5件,占比15.31%,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生产的食品中混有异物、涉嫌超范围添加、虚假标注营养成分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流通环节投诉举报42件,占比42.8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生产日期疑似被人为涂改、疑似伪劣产品、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餐饮环节投诉举报41件,占比41.83%,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经营场所苍蝇多、未设置防蝇防鼠设施、经营混有异物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
在2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10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营的药品疑似存在质量问题。
在2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10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营的化妆品疑似存在质量问题。
在2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件,占比5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使用环节投诉举报1件,占比5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套用正规手续。
群众咨询2件,主要咨询采购食品需要索取哪些手续、经营化妆品是否需要取得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