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罗沙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京召开,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指明了方向。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才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座谈会的相关内容,记者7日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
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定心丸”
记者:从司法的角度来说,这次座谈会释放了什么信号?
江必新:这次座谈会表明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正本清源、提振信心的信号,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政策“定心丸”,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要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对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小企业和大企业,我们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要注重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权益的全面保护。
转变司法理念 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
记者: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各类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将有哪些“实招”?
江必新: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服务和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
——保护自主经营权。
——保护公平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
——破解执行难。
加大甄别纠正涉产权案件力度
记者: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人民法院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案件,在这方面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成立“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并下发关于依法甄别和纠正涉产权错案冤案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展开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各地法院均加大了涉民营企业家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也有很多人民法院经过甄别纠正后宣告当事人无罪的案例。同时,我们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宣传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