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工商局

着力营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王慧霞)在今年的“双11”网络大促期间,市工商局依法依职做好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活动,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加强行政指导,约谈平台企业。该局约谈了3家电商平台企业,要求其严格落实《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络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的义务及广告发布管理规定,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其严格自治,自觉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加强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要求其杜绝销售假冒商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发货数量不足、无照经营、平台准入管理不严、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法规宣传,发布消费警示。市工商局通过互联网、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告知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方式方法,有效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维权能力;同时,利用报纸、许昌工商网监微信公众平台、市工商局外网等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开展定向监测,严格市场监管。该局加强定向监测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345家网店网站进行了网上检查,并对前期整改后的网店进行了定向监测。自去年11月份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网站、网店、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411家,其中实地检查网店34家、网站28家、电商平台4家,未发现在“双11”网络大促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

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市工商局畅通12315投诉平台,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及时依法受理消费投诉和举报。据悉,在“双11”网络大促期间,我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8起,已解决8起。

加强数据统计,掌握市场动态。按照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市工商局加强在“双11”网络大促期间网络平台交易和投诉情况统计报告,我市网络交易平台交易额共计305万元。截至目前,交易平台及我市工商部门暂未收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