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鸿钰同志:
兹有包鸿钰同志是我公司派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因该同志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且无任何请假、公出手续,已严重违反被派遣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违纪处理第十二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同时根据该同志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第六条第四项及《派遣员工守则》中第二条第八项、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包鸿钰的劳动关系;同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未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