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第三批补充)

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30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禹州市火龙镇老官城村西有一个煤场,整天有超载大货车拉煤进出,粉尘污染严重,而且不安全。2.禹州市顺店镇贾漫村南头毛石线(路名)有一座桥,桥的西边有一开采石头、河沙点,破坏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煤场有部分车辆存在超载和物料密闭覆盖不到位情况。开采石头、河沙点为前期个别村民建房时抽鱼塘内沙用作建筑材料,现场遗留有一小堆沙子及卵石。

处理处罚情况:1.对煤场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限2018年12月14日前将存煤清理完毕;2.对采石头、河沙点现场沙堆、卵石进行平整处理。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