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王本涛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重要举措,近期,襄城县审计局依据有关规定,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奠定审计基础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襄城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该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该领导小组通过研究有关审计工作制度,制定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听取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襄城县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监督、检查、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襄城县审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襄城县审计局设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具体负责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数据、资料、人员、业务等支持,并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明确审计内容
规范审计程序
在审计内容上,襄城县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或者有关部门管理数据反映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完成目标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在审计程序上,襄城县审计局根据襄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在11月向该县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建议,其中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该县组织部门根据建议,拟定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批准后,向襄城县审计局出具审计委托书。襄城县审计局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确定离任审计计划,并严格依照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进行审计评价
促进成果运用
为合理地进行审计评价,襄城县审计局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为促进成果运用,襄城县审计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并向襄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襄城县审计局依法依纪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襄城县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中的作用,并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
襄城县审计局通过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法,在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促进了审计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