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

公 告

顾少伟同志:

兹有顾少伟同志是我公司地方版本劳动合同人员,因你在工作期间,累计旷工10天以上,且无任何请假、公出手续,已严重违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相关规定,同时根据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第八项劳动纪律第十八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违纪处理第十二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顾少伟的劳动关系;同时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逾期未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