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巧霞 李小娟 通讯员 崔佳
在襄城县紫云山脚下、汝河之滨,有一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勤政廉洁、勇于创新的光荣团队,它的名字叫襄城县人民法院。
翻开该法院2015年以来的荣誉簿,5个“国字号”荣誉赫然在列——“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在许昌法院系统,这是绝无仅有的。
荣誉,意味着肯定和褒奖,背后是责任和担当、奋进和拼搏。11月28日,迎着冬日暖阳,记者来到该法院采访,真切地感受到这个光荣的集体是如何和着时代节拍,向前大踏步迈进。
这是一个勇于创新的法院
11月19日,初冬,寒意渐浓。位于襄城县骆驼岭上的襄城县人民法院森林生态恢复基地里,在法官、公安民警等的监督下,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刑的田某、魏某种下了26棵桂花树。
对滥伐林木等案件的被告人,在传统刑罚之外附加复耕补种的措施,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的一项创举。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同样也是司法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基层法院,近年来,该法院始终坚持以创新思维优化和拓展服务内涵,充分发扬“想干、敢干、会干、实干、苦干、巧干”的精神,砥砺前行,攻坚克难,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为保护绿水青山,2016年,该法院在我市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并于2017年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率先在全省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利用专业化审判的集聚优势,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保障权利、维护秩序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的双赢。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法院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借助互联网,先后完成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法庭”“网上执行局”等平台建设,实现了从立案、调解、开庭、文书送达到执行的“一条龙、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为给群众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平台,该法院牵头,联合交警部门、保险行业、律师机构、调解组织等,成立了全市乃至全省首个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为让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该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工作法,优化执行权配置,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在全省率先启用“无人机”参与执行,地空联动精准锁定“老赖”;实行执行催告制,发送执行催告书及“执行风险十本账”,自动履行率不断上升;尝试“人民观执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一项项创新举措,一件件为民实事,让襄城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2015年1月,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6年2月,该法院又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全国基层法院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
这里有一群善断家务事的法官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既是一句简单的民间俗语,也是一道古老的司法难题。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这道难题有了新解法。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2016年以来,该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打破传统的家事纠纷审理模式,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
试点工作开始后,该法院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转变理念,变“一判了之”为“和”字当先,把调解作为家事案件的前置程序,将家事审判纳入全县大平安格局,借助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等五部门的行业优势,与之诉调对接,共建平安、文明、和睦、智慧、幸福“五个家庭”,打造多元化纠纷化解新格局。
一些在当地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崇尚法治、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退休干部等,也被该法院聘请到家事调解员队伍中来,帮助调处家事纠纷。
“在我们受理的家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占80%至90%。”襄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冀超良告诉记者,“夫妻离婚,从小处说,是家事;从大处说,则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年,由于家庭破裂和家庭危机,导致社会问题频发,比如问题少年、老年人赡养等。”
针对离婚纠纷,该法院为当事人设置了一个最长30天的“冷静期”,由家事调解员予以调解。经调解和好的,家事调解员记入笔录;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持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调解不成的,家事调解员出具证明,当事人持此证明到法院登记立案。
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及时解决离婚纠纷,在襄城县范湖乡,该法院又专门设立了一个婚姻案件诉前调解委员会。
“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结合每个审判节点,我们创设了富有温情元素的‘六书一桌’。‘一桌’即圆桌审判,‘六书’分别是离婚风险告知书、家事案件开庭笔录、家事法官寄语、家事判决书、离婚证明书、调解和好书。”该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彭洋介绍。
试点两年来,该法院共化解各类家事纠纷2511起,群众满意率达93.6%。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家事审判改革总结大会上,该法院家事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这里有一个“全国先进”的小法庭
在襄城县建设路东段路北,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一栋悬挂着国徽的米黄色两层小楼显得与众不同。楼前,鲜红的国旗迎风飘扬。旗杆下,“为人民服务”5个金色的毛体大字格外醒目。
这里就是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庭不大,只有7名干警,但荣誉不少,今年年初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走进城关法庭,文化气息扑面而来。院墙就是文化墙,自南向北依次为“行为文化”“审判文化”“法庭文化”“廉政文化”四个主题,对应一年四季。其中,春代表行为文化,寓意法庭干警生机勃勃;夏代表审判文化,寓意司法为民红红火火;秋代表法庭文化,寓意法庭工作硕果累累;冬代表廉政文化,寓意整治腐败铁面无私。
“2014年,在改造庭院的同时,我们还在后院食堂楼上兴建了全省法院系统首个‘人民法庭史馆’。”该法庭庭长李欢告诉记者。
同文化墙一样,史馆也分四大主题,分别为“荣誉殿堂”“时光隧道”“审判岁月”“基础建设”,通过实物、图片、文字等形式,生动地展示了1951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前世今生、所获荣誉,以及不同历史时期审判服装、裁判文书的变革。
城关法庭被戏称为襄城县“最忙法庭”,每年办理的民事案件数量约占全县民事案件总数的60%。为提高审判质效,在对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城关法庭想了不少招儿,比如“五日定制”工作法。
每周五下午,是城关法庭的例会时间。会上,每位法官都会根据案件进度,确定下周5个工作日哪些案件需要结案,列明案号、立案日期、当事人信息等,变办案进度、结案时间由承办人自由掌握为集体掌握、全庭监督,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倒逼进度。
针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该法庭大胆推出了表格式、令状式和要素式三种简化格式判决书。“瘦身”后的判决书,虽在格式上略有差别,但都是在保证文书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文字,突出关键信息,便于当事人阅读理解。
“我们是襄城县‘智慧法庭’试点,也是许昌首个信息化法庭,安保、查询、开庭、送达、卷宗等全部实现信息化。只要有电脑、网络、音视频传输设备,我们千里之外也能完成庭审。”李欢自豪地说。
据统计,该法庭每年远程视频开庭近100起,网上调解近200起,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这里有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严谨、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
“在人民法院里
有这么一抹蓝
犹如一条丝线
穿梭于法官之间
服务于各类审判
在肃重的法庭里
有这么一抹蓝
他们传递着证据
维护着庭审的安全
……”
采访中,一首名为《法院的一抹蓝》的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诗的作者是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程帅兵,写的就是司法警察。
说起法院,人们的第一印象都是身穿法袍、端坐法庭之上的法官,很少关注不着法袍、不佩法徽却时刻出现在审判法庭、执行现场、押解途中的司法警察。其实,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他们的一份坚守。
近年来,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遵循“建队伍、严管理、强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履职能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和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实现了连续15年安全无事故。2015年,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逢进必检,把好“入口关”。在该法院,凡是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法院办事,一律实行逢进必检、疑物必查。查看身份证,过安检仪,手检,放行,这套安检动作,值班司法警察每天可能要做几百遍,每一次都是一丝不苟地完成,用细心、耐心筑起安全防线,将干扰审判、影响秩序的行为阻隔在外。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已进行门卫安检34191人次,最多的一天检查了500余人。
保卫法庭,当好“守护神”。程帅兵告诉记者:“提押、看管、值庭、还押,这个程序我们几乎每天都进行,每一次都谨小慎微,不容半点儿差池。”今年以来,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值庭333次,押解被告人410人次,出警1230人次;民事值庭131次,出警404人次,未发生过被告人脱逃或自伤、自残事件。
配合执行,变身“钢铁侠”。在奋力决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役中,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与执行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起到了独当一面的作用,成为执行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住宅,拘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时,司法警察总是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今年以来,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共协助执行案件32起。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渡,勇进者胜。”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秦学海表示:“回望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倍感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紧紧遵循司法审判基本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管理的新路径,以法律的名义,用理想、信念、智慧、责任,书写和诠释司法公正。”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襄城县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