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郑小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沟通,强化配合。该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在刑事案件证明标准、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统一,围绕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快速办理、联席会议等达成共识,形成了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合力。
积极履职,重拳出击。该检察院实行类案专办,依托设立的涉黑犯罪检察组,按照案件涉案人数、疑难复杂程度、社会影响等对有关案件提早备案、预先分流,对重大案件采取案前会商、提前介入等措施,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得既准又狠。办理徐某等11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时,该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仅用7天就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强化监督,堵塞漏洞。该检察院鼓励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深挖漏罪、漏犯,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挖“保护伞”线索,同时注意发现有关单位、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在办理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该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漏洞后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份,促使其强化管理,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结合全县开展的平安建设大走访活动,该检察院组织检察官深入分包的29个社区走访,到只乐镇岗周村、张桥镇裴庄村、陈化店镇前程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平安建设有关知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宣传举报人保护机制和奖励机制,有效增强了群众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