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长期以来,由于户籍不同,每座城市都划分出泾渭分明的两种群体——市民和农民,在教育、医疗、就业、保险等方面被区别对待。诚然,这种确立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户籍管理体制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划地而居”的户籍管理日渐成为阻碍人口自由流动的障碍,造成了城乡群众福利待遇不同的问题。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农民。截至11月底,全市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87万人,培训返乡农民工0.24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累计11.3万人……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在加速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尽可能地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取消城市公共服务跟户籍挂钩政策,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市民待遇。尽管我市农民工工作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但如何让农民工安心在城市扎根,仍是各地要认真探索的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收入低”的问题。要以土地市场化为导向、农民自愿为前提,探索积极有效的土地流转模式,让农民进城以后留在农村的土地能产生经济效益;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力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收益。其次,要解决“社保弱”的问题。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流动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等制度,不断调整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逐步实现与城市居民同步;探索建立以行业分类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以及转户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最后,要解决“负担重”的问题。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对进城购置商品房的可给予一定补助,让所有进城的农民工居者有其屋;设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专项资金,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能享受公平的教育。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工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理应得到尊重和善待。只有加快改革的步伐,让更多农民工安心在城市扎根,我们的城市发展才会“众人拾柴火焰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让农民工安心在城市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