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时事

市委市政府印发《许昌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许昌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落实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攻方向,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加快培育国际、国内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速迈向“质量时代”。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我市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坚持以源头治理为质量提升核心理念。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供给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在96%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在96%以上,进出口商品合格率在99%以上。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在99%。服务业满意度在80%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达到国家统一分解目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在75%以上,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在75%以上,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在70%以上。

——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达到4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300项、地方标准达到50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达到12个,检验检测能力基本满足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管的需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70项,综合质量工作实力进入中西部领先行列。

——区域质量水平实现跨越。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价值链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以技术、技能、知识等为要素的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2至3个质量效益一流的国家级产业集群,创建2至3个质量强县示范县、10至15个特色小镇和3至5个知名品牌示范区。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引导、质量考核、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科学高效,质量安全风险整体可控,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稳步提升,杜绝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程质量管控。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修复和改良土壤。加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口食品农产品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工作,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促进许昌市对外贸易发展。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禹州市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实现中药材生产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在4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积在95%以上。

2.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我市食品及相关产品、纺织服饰、卫生洁具等消费品质量提升,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组织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对比分析,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3.开展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三大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梯及关键零部件、农业机械、烟草机械、矿山机械、食品机械、冷链设备等传统特色制造业,培育壮大机器人及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在生产企业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组织企业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不断解决设计、工艺、管理难题。发挥优秀技能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放大“工匠智慧”“工匠精神”的“裂变效应”,建立优势产业大工匠队伍,每年培育选树10名“许昌大工匠”。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快提升产品质量。

4.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审批,提高城乡建设规划质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效益和效率。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健全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大禹奖”“中州杯”等国家、省级优质工程,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5.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全面落实“1242”服务业发展计划,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发展。围绕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口岸综合能力建设,支持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提升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展家政服务、商业服务、养老服务三大品牌,打造“8分钟购物圈”“15分钟健康服务圈”“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阅读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6.开展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许昌模式”。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战略,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加大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开展节能降耗行动,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生产技改活动,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形成资源节约集约运行机制。

(二)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入开展全国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活动,依托许昌优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化+”行动,推进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标准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训500名企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骨干。引导优势企业实施先进标准,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市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成国家标准化创新基地1个,力争设立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个以上。

(三)实施品牌培育工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政策措施,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品牌激励制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差异化竞争、品牌竞争转变。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中国质量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许昌市市长质量奖、河南省名牌产品。对首次荣获中国质量奖的单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荣获许昌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新培育5个以上许昌品牌,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积极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3至5个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认真组织品牌价值测算和“中国品牌日”活动。

(四)实施质量创新工程。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性能跨越性进步,积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加快从制造到创造的转变进程。加快推进陶瓷、蜂产品、低压电器等国家级检测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分别达到6个以上,建成中原经济区高端检验检测集群基地,我市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全省一流;组建3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组建50个市级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检测检验等公众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保护五大工程,增加和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在战略支撑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五)实施质量监管工程。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放、管、服”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深化质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风险监测、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狠抓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健全市场主体(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每年选树一批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企业示范单位。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许昌市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别负责做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责任,加强督导,不断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每年研究制订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推动许昌制造向许昌创造转变、许昌速度向许昌质量转变、许昌产品向许昌品牌转变。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列入年度预算,重点支持质量创新攻关、检测能力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等质量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新批筹建的国家和省级质检、检测(鉴定)中心建设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实行奖励资金市、县共担机制,对质量管理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严格质量考核。建立质量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推进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质量品牌研究。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开展“质量月”“3·15”等活动,弘扬“诚信许昌、质求卓越”的城市质量精神,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任务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