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巡礼 鄢陵篇

众志成城创食安 不忘初心惠民生

——鄢陵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

开展外卖小哥宣传食品安全活动

鄢陵县委书记尹二军听取全县创建工作专题汇报

鄢陵县四大班子领导现场观摩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3·15”宣传日,鄢陵县县长李东岭现场指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在今年举行的全市创建大观摩活动中,鼓楼广场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扫描二维码电子追索婴幼儿奶粉信息

本报记者 张刚 通讯员 李水献

核心提示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

实施党政同责,坚持高位推进;建立六项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合力;加强基层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全程管控,提升保障水平;凝聚各方力量,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鄢陵县紧紧抓住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难得机遇,始终坚持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核心,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健全机制制度,推动社会共治,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党政同责,创建工作高位推进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

创建工作开始以来,鄢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食安创建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以政协主席牵头的创建工作专班,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统筹实施“五城联创”。该县对照创建标准研究制订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创建路径,落实工作责任。该县各镇、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创建部署,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实创建责任。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鄢陵县出台了《鄢陵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各镇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七个纳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权重为3%),纳入十大民生实事,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项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有效保障,纳入“两办”重点督察督办事项。鄢陵县通过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食安创建稳步开展。

完善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良好的机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鄢陵县通过建立六项工作机制,在各级各部门中形成创建合力。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食安办的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推进机制。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制度,挂图作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形成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实行督导督察机制,围绕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定期督察制度,对存在难点问题的部门或环节,及时组织重点督察,精准督导,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开出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四是实行举报奖惩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共治共享。五是实行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六是实行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及时跟进整改,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创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局面,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和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夯实基础,食品监管能力逐步增强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该县结合实际,调整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由23个增加到28个,各镇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镇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下设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

鄢陵县在12个镇全部设立了食药监所,并按标准配备了办公用房、执法服装、快检设备、执法车辆及装备,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基层所建设任务。该县马栏、大马2家食药监所被命名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示范所”,马栏、安陵、彭店3家食药监所被许昌市食药监局命名为“优秀基层所”。该县在386个行政村配齐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出台了《鄢陵县食品药品协管员考核办法》,建立了协管员聘用、考核、调整、培训等制度,协管员每月200元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形成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清晰的安全监管网、责任网,形成了长效化、网格化的工作格局,打造了“30分钟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圈”;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构建了以鄢陵县食品检验中心为基础、第三方检测为支撑、12家基层食药监所和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快检室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全程管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鄢陵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实施“八大行动”,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行动。该县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成河南省第一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地——鄢陵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效防止病死猪肉进入餐桌;建设河南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通过认证“三品一标”企业8家10个品种,陈化店矿泉水获“地理标志产品”;推行农药行政许可制度、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可追溯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兽用处方药处方笺制度和兽药使用台账制度;出台《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的通知》,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省级农产品追溯点2个。

食品生产企业优化提升行动。该县支持食品企业转型升级,带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制订《鄢陵县加快工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对食品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打造、金融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重点扶持;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姚花春酒业转型发展,许昌麦乐佳面业有限公司获“2017年度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称号,全县8家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的相关标准,许昌神飞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ISO9001和HACCP“双认证”;实施食品阳光工程,采用“透明车间”“视频车间”等多种展现形式,促进食品安全透明化,已实施32家。

食品流通企业规范化建设行动。该县投资1300万元对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退市、检验、自查、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工作,评选食品安全示范店665家,建成“放心肉菜”超市1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全县食品流通单位推行公示制度,督促经营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将承诺书、食品安全制度及监管等级等内容制作成公示牌在经营场所予以公示。

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该县大力实施餐饮业提升工程,实行“234”监管模式,“2”是2个模式:“4D”和“3e”管理模式;“3” 是3项举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示范街、提升农村集体聚餐定点饭店;“4”是4类场所:重点抓好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医院食堂、旅游酒店,助推全域旅游、全域养老建设。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76家,打造农村集体聚餐定点饭店37家,推行“4D”管理模式43家、“3e”管理模式2家,其中鄢陵县直幼儿园被评为2017年度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示范单位。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美团外卖、饿了吗、59生活网3家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了备案管理,开展了集中约谈活动,督促此3家网络订餐平台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关停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家,提升改造2家,保证了餐饮具卫生安全。划定小摊贩固定经营区域,小摊贩得到了有效规范。确定7家医疗机构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得到提高。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步伐,计划占地30亩、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的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立项。

食品违法犯罪打击行动。该县重点治乱,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出台《鄢陵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健全以政法委牵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职队伍。2017年以来,鄢陵县办理一般程序案件542起,法院受理强制执行5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公安机关行政立案1起,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行动。该县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2017年以来,该县开展食品监督抽检2032批次,合格率均在97%以上,实现信息公开率100%、核查处置公开率100%,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农贸市场、超市等重要场所开展快速检验,共开展2.9万余批次。该县农业部门每年都接受省、市级例行检测4期,每次10个样品;县级开展农产品定性检测8000个,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畜牧部门例行“瘦肉精”尿检8000头,抽检样品均为阴性;粮食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行动。该县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地沟油、十类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五毛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食品相关产品等多项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实行驻店监管,开展重点节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确保了该县人民的饮食健康。

食品安全培训行动。该县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对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新进人员建立了班子成员授课、岗前测试、逐一面谈的培训工作机制,确保上岗人员能顺利适应并掌握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监管人员在参与省市集中培训的同时,对新下发的相关业务文件进行针对性学习,确保对新的监管要求理解并贯彻落实到位,确保监管和执法效果;建立了协管员培训工作制度,实行年度培训和季度培训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县范围的集中培训,主要培训食品安全形势、政策法规、创建工作等;每季度由各镇组织培训,侧重于阶段性工作安排、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免费为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提高操作能力。

凝聚力量,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为加快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积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享,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食安工作共治共享的重要途径,鄢陵县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安城”创建为主体,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食安宣传阵地建设,在全县设立科普宣传站426个、固定食安宣传栏1500余处;制作食安创建城市篇、法律法规篇、食品安全温馨提醒篇及“5毛食品”科普宣传片、农村集体聚餐趣味宣传片以及10条相关宣传录音,常年在新闻媒体和各行政村广播巡回播放;充分利用“3·31”“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开展过期食品集中销毁行动,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册及明白卡,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模式,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微信投票活动,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邮路宣传、外卖送餐员走街串巷宣传、“你点我检”等活动,把食安创建宣传带入千家万户,群众对食安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行红黑榜、企业约谈等制度,深化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促使企业真正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制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企业参保食品安全险,化解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不断畅通电话、网络、信件等接收投诉举报的渠道,出台《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鄢陵县财政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组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公益性服务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鄢陵县人大、政协每年对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积极助推创建工作;积极培育桶装饮用水等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协会开展互动交流,增强协会会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普法计划、科普年度工作计划、各类学校课程,提升人民群众辨别能力;利用鄢陵县政府网、食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主动公布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抽检抽验、日常监管等动态,展示监管部门的努力和成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传递食品安全信息,并对社会上散布的食品谣言及时予以澄清,引导百姓主动参与、理性消费,社会公众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形成率大幅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鄢陵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苦干实干,创新攀高,勇于担当,激情跨越,奋力谱写食品监管新篇章,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贡献力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鄢陵县人民政府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李书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