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根据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商务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许示范发改〔2017〕20号)和规划部门的意见,我局拟将位于许州路西侧、规划学院路南侧,四至为东至许州路、西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南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北至规划学院路,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75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许昌市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用于商务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宗地有异议,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