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时国卿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工作安排,按照“依法依程序”的原则,现就禹州市人民法院查封的88.36万元案款(涉及127名集资参与人)兑付事宜予以公告,望集资参与人及时联系咨询,公告期限为10天。期限届满后,禹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就上述案款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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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