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2018年,我市共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信息1185件(去年同期893件,同比增长32.7%),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信息1033件、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信息18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信息92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信息19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信息23件。按照投诉举报信息类型统计,投诉举报类共1163件(受理1162件、不受理1件),咨询类22件。受理的投诉举报均已及时办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涉嫌违法的已经立案查处(立案31件,已办结23件),群众咨询也均已给予满意答复,并做好了咨询记录。
在1033件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48件,占比14.33%,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生产的食品中混有异物、营养成分表标注错误、涉嫌超范围添加、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流通环节投诉举报465件,占比46.08%,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生产日期疑似被人为涂改、产品在国家局网站查询不到备案信息、冒用其他生产厂家信息、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餐饮环节投诉举报399件,占比39.5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未设置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混有异物或腐败变质的食品、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使用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使用的餐具未彻底清洗消毒、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
在18件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4件,占比22.22%,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超范围添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4件,占比77.78%,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产品过期、虚假宣传、进货手续不齐全等。
在92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2件,占比13.04%,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超范围添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经营环节投诉举报57件,占比61.9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过期、进货手续不齐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使用环节投诉举报23件,占比25%,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用后出现不良反应、产品过期等。
在19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0件,占比52.63%,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营的化妆品为“三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标签不符合规定、进货手续不全等;使用环节投诉举报8件,占比47.37%,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等。
在23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反映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7件,占比73.91%,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使用环节投诉举报6件,占比26.0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套用正规手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
在22件群众咨询中,主要涉及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健康证,如何鉴别、检测地沟油,哪里可以检验食品,采购食品需要索取哪些手续,如何区分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化妆品是否需要取得许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