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给留守老人一个温暖的“家”

本报讯(记者 朱庆安 通讯员 邵挺 )“敬老院经过提升改造,设施更全了,环境更好了,这在过去连想都不敢想。”1月1日,居住在建安区五女店镇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李大爷笑呵呵地说。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我市着眼于让农村留守老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不断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体系,持续实施养老服务项目,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指数。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市制订《许昌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通过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等措施,有效推动关爱留守老人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幸福院249家,16家农村敬老院发展成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维护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我市在市老龄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咨询活动,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全市百岁以上高龄老人,由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按时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敬老补助费,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外,其他县(市、区)每人每月200元;90—99岁老人,除长葛市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外,其他县(市、区)每人每月100元。另外,长葛市对80—99岁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高龄补贴。

开展关爱留守老人活动。在去年敬老月活动期间,我市举办了老年文化艺术节,主要有老年人才艺大赛、敬老模范颁奖典礼、老年书画和摄影作品展等,调动了广大留守老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老龄办、市老年协会组织志愿者前往建安区河街乡北岸村、襄城县范湖乡任庄村等11个村,开展义诊、文艺演出等下乡慰老敬老服务活动,对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进行精神扶贫、文化扶贫,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