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雪飞同志:
因你在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累计旷工10天以上,且无任何请假、公出手续,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经多次联系你仍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限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天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相关手续,逾期未归公司即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