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去年我市5801人获得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朱新宇)1月9日,记者从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2018年,我市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强力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79起,受援人数5801人,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14.1%,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更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去年,我们在用好网(掌)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系统的基础上,积极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残联和许昌军分区协调沟通,建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办、残联和军分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法律援助触角。”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利民介绍。

同时,我市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8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438个,切实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贾利民告诉记者,去年,我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地区。以此为契机,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一方面积极与全市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实现了凡未自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驻院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拓展值班律师工作范围,由过去单纯地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扩大为积极参与控告、申诉代书、法律援助转申请等工作。

据统计,去年,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79起,其中,刑事案件3668起,占全部案件的66.9%,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