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法官“放水养鱼”巧执行 企业休养生息渡难关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芦萍 崔建涛)“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的大力调解,这事才得以妥善解决。这下我的工厂能继续经营下去了,我和工人们也能过个安心年了!”1月10日,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某民营企业老板郑某按调解协议履行完剩余执行款后,如释重负,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郑某是建安区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2015年1月因经营需要,通过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向家住北京的李某借款259万元,并让王某等6名工人在借款合同上担保人处签了字。此后,郑某按约还款。半年后,因企业经营困难,郑某不再还款。随后,李某就此事到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2017年3月,经审理,该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郑某和王某等6名担保人共同归还李某借款及利息157万余元。

2017年5月,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郑某还款48万元,并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承诺余款定期偿还。然而,在又履行22万元执行款后,郑某实在无力偿还剩余款项。

为维护自身利益,申请人李某要求法院对郑某企业基本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对王某等6名担保人强制执行。经过一番思量,执行法官并未贸然冻结查封郑某企业基本账户,也未急着执行王某等6名担保人,而是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与郑某多次沟通,希望郑某能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妥善履行执行义务。

看到执行法官设身处地为企业经营考虑,对其人性化执行,郑某深受触动,答应尽快筹钱,一定履行执行义务,不让担保人担责。

在郑某明确还款态度后,执行法官又反过来劝说申请人李某:“这6名担保人都是工人,收入很低。即便法院对他们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他们也拿不出巨额执行款。如果冻结郑某企业基本账户,工人们拿不到工资,工厂没有资金运转,很快就会倒闭。那时,郑某更没有执行能力,案件也会更难执行,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实在不可取。倒不如给郑某一段时间,让他继续经营,同时积极筹钱还债,你看行不行?”

听了执行法官的分析,李某认为言之有理,在权衡利弊后同意不再要求查封企业基本账户和执行6名担保人,给郑某一段时间筹款。

此后,郑某经多方努力又筹到81万元,李某看到郑某已尽全力,同意放弃部分权益。在郑某支付李某81万元后,此案得以全部执结。

“执行法官人性化执法,既让企业休养生息渡过了难关,又让工人们没了后顾之忧安心生产,真是帮了我们大忙!”郑某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