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严格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大货车入市管控,在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严格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控尘办负责继续落实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城管部门负责对渣土车禁止上路行驶。住建部门负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应急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本地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查与夜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