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和忠 赵市伟
核心提示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18年已成过去。驻足回首,这一年,魏都区人民法院步履坚实,足音铿锵。
这一年,该法院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3898起,结案13009起,结案率93.6%,在收案数量全市基层法院最高、办案人员数量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结案率、员额法官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这一年,该法院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法院中仅该法院获此殊荣。
“成绩源于实干!2019年,我们将拉高标杆,以更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工作,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以更新思路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魏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玉华的话坚定而自信。
扫黑除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被告人李某、刘某、申某、张某、王某犯罪时年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对5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18年10月25日,在许昌市看守所,魏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未成年人涉恶案件宣判。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2018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参与者,魏都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法院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推进、协调督办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提升全体干警思想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我们专门选取了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把该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该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对在审以及3年内审结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该法院组织法官进行了“回头看”,重点排查梳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从已判决的案件和罪犯入手,认真分析研判,深挖是否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防止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
在办案中,该法院对内加强协作,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对外,主动与纪委监察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依法、准确、快速、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下一步,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我们将通过庭审直播、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并充分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整合资源,助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在市区延安路与北环交叉口南200米,有一个专门处理市区交通事故纠纷的机构,名叫许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该中心一楼大厅内,公安交警、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法院立案6个窗口一字排开,法院、公安交管、保险和诉调对接成员单位同在此处办公,在同一网络平台处理相关事项。
“去年年初,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公安交管、保险、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下,成立了该中心,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给群众搭建一个高效便捷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平台。”该中心主任李艳喜介绍。
在这里,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部门信息可实现互联互通,所有案件不论是线上调解还是诉讼调解以及最后判决均在大厅内进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享受一站式、在线的全流程调解、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
为及时有效地调解纠纷,该中心在办案中坚持调解前置原则,规定除了涉嫌刑事犯罪的、无明确联系方式下落不明的、涉案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的、发生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按规定启动重大伤亡快处机制的特殊类型的案件之外,所有案件可先行调解。
为此,魏都区人民法院专门协调区司法局,在此成立了市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此办公,并聘任2名明星人民调解员和2名长期处理事故复核工作的老交警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同时,协调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此设立了保险行业调解组织,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通过该中心调解处理纠纷并进行理赔。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该中心法院窗口可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于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需要诉讼的案件,这里也能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再由设在大厅内的交通事故审判庭开庭,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除了诉调无缝对接之外,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每个流程和节点当事人都实时可查,所有的操作和数据修改都全程留痕。”李艳喜说。
据统计,2018年,该中心线上平台录入案件548起,线上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122起,其他案件均进入审判流程系统,结案率达98.96%。由于成效显著,该中心被魏都区委、区政府列入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窗口单位,省内外多家法院前来参观学习。
科技助力,让法律文书“一键送达”不再难
“刘某,与相关的(2019)豫****执****号冯某某申请执行刘某合同纠纷一案已判决,请点击该网址打开查阅。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9-1-16。”1月16日,在魏都区人民法院送达保全中心,干警登录“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以短信的形式,成功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文书。
送达法律文书是法院办案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由于人员流动性强、送达地址不准确、受送达人难寻找、受送达人不合作等原因,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无法第一时间送达,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降低了审判和执行效率,削弱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为有效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2018年,魏都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工作。“我们的电子送达平台主要有2个,即全国法院统一新型电子送达平台和中国电信河南省分公司开发的‘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这两个平台相互补充。”该法院送达保全中心主任王旭介绍。其中,全国法院统一新型电子送达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通过支付宝、新浪微博、新浪邮箱等3种渠道进行找人与送达。干警在该平台操作时,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提交至平台。受送达人在阅读电子送达信息后,相关平台将回执信息进行反馈,状态更新为“已送达”,从技术上实现诉讼文书“找到人”“送出去”“收得回”。
“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是基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手机短信服务,专门为人民法院研发的法律文书送达平台。接入云平台后,干警需先对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待通过认证后,即可通过云平台以向被执行人手机发送短信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所有发送的短信全部储存到云端,包含发送时间、收件人姓名和号码、是否发送成功、是否查阅以及文书内容等关键信息,做到一案一留痕,便于当事人查阅和人民法院保存送达依据。
“电子送达是对传统送达的有益补充,省时省力,且收取回证快,可以实现法律文书精确送达和缩减办案成本的‘双赢’。”王旭表示。
“都说打官司耗时费力,没想到我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5天就拿到了钱,真是太感谢了!”不久前,该法院通过“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成功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文书后,陈某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
剑指“老赖” 让“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68件,执结4196件,结案率88%,实际执结到位5.36亿元。
“与2017年、2016年相比,2018年,我院执行案件数量分别增长了905起和2385起,增长率为23.43%和100.01%。面对空前的压力,我们的执行工作能够取得如此成效,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该法院副院长邵淑静直言。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魏都区案件受理数远远领先于许昌市其他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数更是成倍高于兄弟法院。而该法院正式执行干警只有18人,单靠这18人完成几千起案件执结任务,难度可想而知。
去年5月,魏都区委、区政府关键时刻伸出援手,从全区各单位抽调了17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执行一线,并拨付400万元给该法院用于司法救助。
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法院硬起手腕,全力以赴“攻”执行,法院领导坐镇执行局,把关过问“骨头案”;党组成员包案,带队深入执行一线;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集中执行抓“老赖”已成常态。2018年,该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92次,拘传被执行人910人次,拘留被执行人355人次。
“执行难”,主要是“查人找物难”。为破解这一难题,该法院充分发挥律师调查经验丰富的作用,签发律师调查令,让其参与到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工作中来;与电信部门协作,运用大数据分析被执行人活动轨迹,为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开了“天眼”。
为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尽快变为“真金白银”,该法院成立了资产处置评估小组,集中办理有查封、抵押财产的案件,在资产处置前对相关事项进行评估审查,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为资产处置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与金融机构合作,简化财产处理的相关程序,提升案件质效。
去年7月,该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5个网络司法拍卖(以下简称司法网拍)平台中的淘宝网合作,由淘宝网派出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团队入驻该法院,专职负责处理司法网拍辅助性事务,助力司法网拍提质增效。在我市法院系统,此举尚属首例。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案件,我们慎用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该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伟杰说。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魏都区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