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311线许鄢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国道311线许鄢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CBXzN8KFtz25PWIxnTn6w。(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取。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本项目沿线范围内涉及的村庄、村委会、学校等敏感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fTHHMWs-zDF4QMbnJm-lIg。

四、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六、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张云萍

联系电话:0374-2658515

通信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4-2939498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