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宇飞同志:
自2008年8月起,你在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下称“薄片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生产制造中心操作工。2014年7月31日,你与我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2018年8月27日起,你以照顾生病的父亲为由,连续请事假至2018年11月30日。事假到期后,你未再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到薄片公司上班。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21日,你已连续旷工52天。同时,你所在部门的考勤员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薄片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6.2.2之规定,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有鉴于此,我公司现正式通知:自登报之日起30天内,你需到薄片公司报到,协助处理违纪事宜。否则,薄片公司将依据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