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2019年2月5日起,在以下道路点段启用道路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新兴路和潩水路交叉口、新兴路和兴华路交叉口、三八路和文峰路交叉口、莲城大道和翠林路交叉口、建设路和察院西街交叉口、许继大道和解放路交叉口、许继大道和西外环交叉口、许都路和塔东路交叉口、天宝路和延安路交叉口、永昌大道和恒丰路交叉口、永昌大道和腾飞路交叉口、新兴路和文博路交叉口、前进路和毓秀路交叉口南、前进路和毓秀路交叉口东、颍昌大道和南关大街交叉口南、七一路和文峰路交叉口南、七一路和六一路交叉口西、七一路和南关大街交叉口、七一路和颍昌大道交叉口、孔场街和智慧大道交叉口南、孔场街和智慧大道交叉口东、建设路和察院西街交叉口、建设路和颍昌大道交叉口南、建设路和南关大街交叉口、许继大道和解放路交叉口北、许继大道和解放路交叉口西、许都路和兴业路交叉口南、许都路和魏文路交叉口南、许都路和魏文路交叉口东、许都路和塔东路交叉口东、东大街和察院西街交叉口东、西大街和南大街交叉口、西大街和劳动路交叉口东、华佗路和五一路交叉口东、华佗路和五一路交叉口北、华佗路和延安路交叉口、建安大道和文峰路交叉口西、建安大道和文化路交叉口东、建安大道和劳动路交叉口南、建安大道和劳动路交叉口北、八一路和文峰路交叉口北、八一路和文化路交叉口东、学府街和魏文路交叉口南、学府街和八龙路交叉口北、天宝路和许州路交叉口南、天宝路和许州路交叉口北。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