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奖励烧结砖瓦企业生产的通知》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对部分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奖励生产的通知》(许环明电〔2019〕1号),对全市14家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奖励生产,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奖励生产期间,依据《许昌市烧结砖瓦企业奖励生产期间管理章程》,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烧结砖瓦企业进行调度考核,并进行加权计分排名,现将排名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