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让城市更宜居人民更幸福

——市政协委员热议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本报记者 许廷合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不断攀升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市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持续深化城市创建,让许昌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的目标任务,让参会的政协委员颇感振奋、信心满满。大家围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更好推动许昌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跃升纷纷提出了意见、建议。委员们的观点,或从大局着眼,或从身边出发,充满情感,充满思辨。

全民参与全民受益

提升全民素质

“一座崇尚道德的城市,才是有温度、有魅力,能让人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的城市。”市政协委员李永涛认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提高群众的道德素养,是建设城市文明、增强城市魅力的有效途径。

作为一名来自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协委员,李永涛介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管理最基本、最常规的工作中,让孩子养成文明用语、文明行为的习惯,让他们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和得体的待人处事方式。我认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时的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既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

李永涛建议,“物质文明是一座文明城市的‘形’,市民素质则是一座文明城市的‘神’。全市上下应持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不断增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软硬结合双管齐下

提升城市品位

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增进群众福祉的民心工程,也是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基础工程。

“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着力补齐城市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和功能方面的短板,让广大群众收获了看得见、摸得着实惠。”市政协委员刘静表示,围绕让城市更加宜居的工作目标,今年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着力推动市容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提升,以“绣花”功夫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不只是在城市进行,农村同样是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也是广大农民朋友内心的向往和期盼。”市政协委员马丽建议,要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道德模范、致富典型以及创业成功报效家乡的带头人,逐步引导树立崇德向上的文明乡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营造淳朴民风;推行家庭文明“红黑榜”制度,营造良好家风。“通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实现常态长效

文明城市的创建,步步深化,久久为功;而城市文明的建设,则更需体制机制的保障,深化常态长效管理。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制度化文件,也形成了一系列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内容整合的工作机制,城市文明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市政协委员李华表示,巩固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就必须要坚持常态管理,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把文明城市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和常态管理办法。

李华建议,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一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部分市民文明素质不高、不讲诚信、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行为加强教育惩戒力度,通过整治攻坚,建立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让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真正成为广大市民共创共享的过程,从而促进许昌整体文明水平不断提升。”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