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巧霞 李小娟 通讯员 陈磊
3月26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在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展现了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成绩,也为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指明了努力奋斗的方向。
2018年 攻坚克难 硕果累累
2018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一年,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这一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数据显示,我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49860起,结案46774起,结案率达93.8%;41个集体和103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襄城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长葛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魏都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1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推进平安建设。2018年,我市两级法院依法惩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585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起,对10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5起。
●加强民商事审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市两级法院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审结民商事案件36065起,其中,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4727起,审结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84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民营企业破产路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三大攻坚战”, 审结借贷、担保、保险等金融案件3262起,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87起,并在襄城县紫云山、鄢陵县花博园、东城区鹿鸣湖体育公园等地设立8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并重的原则,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不含非诉执行)739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申请的1080起非诉执行案件裁定予以准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坚持执行攻坚,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我市两级法院紧盯“三个90%和一个80%”的执行攻坚指标,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66起,结案19143起,结案率为84.1%,执行到位金额38.2亿元,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
●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市委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执行联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公开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进行提醒谈话,检察院、公安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全社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合力已经形成。
●强制执行力度空前加大。我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涉民生、涉公职人员等执行专项行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074人,以拒执罪判处33人,司法拘留1932人,一批积案得以执结。
●执行行为更加规范。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执行流程节点留痕,落实“一案一账号”。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法院把“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与执行攻坚相结合,统一工作思路,制订攻坚计划,慎用强制措施,现全市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260起,执行到位金额5.5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2019年 牢记使命 锐意进取
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狠抓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1强化党的领导,提升政治建设水平
●我市两级法院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司法办案,提升服务大局实效
●我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参与“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妥善审理非法集资、问题楼盘、企业破产等案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加大服务污染防治保障力度;快审快执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的案件,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
3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我市两级法院审结医疗、交通、劳动等涉民生案件6169起,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5095起。
●保护特定群体利益。我市两级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5起,审结涉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维权案件369起;稳妥处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国防利益。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爱民服务承诺”,开展网上立案、网上查询、案件短信提醒等诉讼服务,网上立案6258起;开通律师电子阅卷系统,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利用“12368”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500余次。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提升司法能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评选“办案能手”“矛盾化解能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举办讲座12期,提升法官专业素质。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治“帮圈文化”,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干警廉洁司法;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审判提质增效
●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落实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增强法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司法改革情况。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我市两级法院顺利完成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处理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快速理赔。去年,我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12起,调解率为 78%,自动履行金额达2480万元。在全省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该经验得到推广。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我市两级法院立足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执行的原则,启用诉讼服务网、自助立案、档案查询系统;全面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卷宗电子化率达99.7%;建成远程视频开庭系统,实现与检察机关等单位的互联互通;开通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基本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智能服务、全流程依法公开”。
6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法院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接受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视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立案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0余人次。
●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我市两级法院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网上审判流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完成司法监督员换届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强化司法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我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案件质效;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格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执行行为,稳步提高执行指标;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相统一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绩效考核,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4强化创新引领,提升司法改革效能
●我市将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探索跨域立案,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指导人民调解员在线调解,加强多元化矛盾化解;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提高法院办案的现代化水平。
5强化从严治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
●我市两级法院将围绕“五个过硬”“六个能力”“八大本领”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审判业务拔尖人才评选,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以案促改”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防止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加强基层基础,加快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夯实司法根基。
6强化监督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我市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理念,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意见、建议;诚恳接受政协、纪委监委、检察院、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公正司法,让群众有更多的公平正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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