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广告

关于鄢陵县非法集资案件结案的公告

鄢陵县一起案件司法程序办理完结,集资款清退完毕,集资参与群众情绪稳定,符合结案条件,根据市处非办结案工作操作流程,现予以公告。

林德根、刘巧英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2013年1月12日鄢陵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3年11月15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审结。

如对该案件有异议,请于5日内到县处非办反映,地址:鄢陵县安陵镇新庄南路 联系电话:7767077。

鄢陵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