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杜丽鹏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19年全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等40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会议精神,对我市2019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现状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就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部署。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顺应国家机构改革之后药品监管职责调整的需要,落实监管职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做好日常监管和GSP认证、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发挥好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的作用;三是扎实做好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把关,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已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进行审查,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执业药师依法予以注销资格;四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用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