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共接收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244件(受理244件,不受理0件),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217件(占比88.93%)、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1件(占比0.41%)、药品类投诉举报17件(占比6.97%)、化妆品类投诉举报5件(占比2.05%)、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4件(占比1.64%)。涉嫌违法的已经立案查处,立案3件,结案2件。
在217件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43件,占比19.82%,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超范围添加、生产的食品混有异物、发霉变质、违规使用QS标识、使用虚假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过期、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流通环节投诉举报92件,占比42.3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虚假标注生产许可等;餐饮环节投诉举报82件,占比37.7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老鼠多、经营混有异物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具未消毒、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
1件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为经营环节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在17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3件,占比17.65%,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2件,占比70.5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药品过期、药房无质量负责人;使用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11.7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药品过期、药品里混有异物。
在5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3件,占比6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营“三无”产品、无中文标签;使用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4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
在4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反映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5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5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资质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