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杭)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4月11日,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第二专项督导组到襄城县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按照《河南省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查阅了相关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督导组首先肯定了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成绩和亮点,随后对本次检查出的14项问题,逐一向该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提升建议。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对督导组检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期间安全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执法检查出的问题,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抓整改,结合“3·21”响水事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细化责任、倒排工期、件件落实跟踪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抓提升,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抓手,真正体现“员工参与是活力,科技信息化是生命力”的本质。抓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力度,突出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专业化。襄城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一体化建设,精准定位,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强化园区安全管理,努力打造煤化工行业一流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