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襄城县人民法院

上门鉴定解民忧 司法为民落实处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彭洋 黄箫亮)4月13日,星期六。当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贾环宇与许昌诚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一道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康复科,为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某进行司法预鉴定。对此,张某的家人十分感激,连声道谢。

张某今年53岁,家住襄城县湛北乡某村。2018年8月26日下午,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与曹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此次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以及张某头部严重受伤。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襄城县人民医院救治,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其间,医疗费暂由张某家人和肇事司机垫付,保险公司赔付一直没有到位。今年3月,在交警的引导下,张某的家人来到襄城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申请调解。但因赔偿数额相差较大,当事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张某的家人决定走诉讼程序。

由于张某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需要鉴定,在立案前,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对此案当事人进行了诉讼辅导,引导其选择司法预鉴定。

“司法预鉴定是指纠纷双方在起诉前,经法院立案庭和技术室释明、引导、组织,双方自愿就鉴定事项达成协议,由技术室委托鉴定机构先行鉴定的一项诉前工作,主要针对农民工工伤、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特殊案件,可以让双方争议数额提前明确,平衡当事人心理预期,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襄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4月8日,张某的家人代张某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预鉴定。收到申请书后,该法院根据张某的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当事双方于4月12日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并联系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把伤残鉴定现场搬到张某的病房里。

4月13日,该法院技术室主任贾环宇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在家属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鉴定。“下一步,我们将督促鉴定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出具鉴定书。”贾环宇说。

据了解,除司法预鉴定、预约上门鉴定外,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该法院依托襄城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推出了在线申请鉴定等服务,深受当事人及其家属好评。2018年以来,该法院共受理司法预鉴定282件,在线鉴定202件,上门鉴定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