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宣传专栏

第三期

关键词:城市设计

概 念: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延 伸:目前我市共已通过审批的重大区域或街道沿线的城市设计有许昌市中轴线城市设计提升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城市设计、鹿鸣湖体育公园及时尚运动社区城市设计、曹魏古城中轴仿古改造规划、许昌曹魏古城更新规划、天宝路中西段沿线城市设计、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南区)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许昌北海水系周边城市设计、许东生态新城城市设计等。这些城市设计为创造具有独特的城市空间环境提供了基本保障,为城市建设起到了宏观指导作用。

条 款:《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条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城市历史风貌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等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