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示范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许示范发改〔2015〕18号)、《关于调整许昌示范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许示范发改〔2018〕46号)和规划部门的意见,我局拟将位于魏文路西侧、规划尚集街北侧,四至为东至魏文路、西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南至规划尚集街、北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384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许昌市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用于示范区尚集实验学校项目建设。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宗地有异议,须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