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平安许昌

周玉央: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

周玉央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安万德 文/图

个人小档案

姓名:周玉央

职务:魏都区司法局北大司法所所长

荣誉:2018年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见到周玉央,是4月的最后一个周日,她正在接待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干司法行政工作,周玉央是半路出家。在进入魏都区司法局之前,她曾在街道办事处工作多年。2014年,32岁的她完成了一次身份的转变,来到北大司法所。4年后,她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司法所工作繁杂,除了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之外,我们更多的是和普通群众打交道。群众无小事,你只要处处为他们着想,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其实问题也很好解决。”周玉央说。

张某家住市区机房街,父亲已逝,母亲瘫痪在床,母子二人住在不到4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房子不大,但正好处在魏都区重点项目曹魏古城2号地。该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开始后,张某迟迟未签协议。

身为该地块房屋征收小组成员,周玉央来到张某家中了解缘由。张某告诉周玉央,自己也想早点儿搬,可母亲瘫痪在床,搬一次家不容易。另外,父亲去世后,他自己因照顾母亲无法外出工作,生活仅靠母亲的退休工资来维持,实在是没钱买房。

按照政策规定,该地块居民须签协议搬迁交钥匙后才能拿到补偿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周玉央多方寻觅,为张某找到了一处位于一楼的70平方米的二手房,方便其照顾母亲,随后又和房屋征收小组其他成员共同担保,向街道办事处预借3万元,代张某支付了购房定金。

“我们还为张某的母亲申请了大病补助,有效解决了张某的家庭困难。如今,张某家已经顺利搬迁。”周玉央告诉记者。

在周玉央看来,调解的方法有很多,最基础的一条,就是耐心倾听,让当事人说够、说足、说透。“这样,当事人心中的那口气撒出来了,我们也知道矛盾的关键点在哪里了。”周玉央说。

去年10月29日下午,一位大娘急匆匆地来到北大司法所找周玉央。不巧的是,周玉央正好外出开会,老太太一直坐在门口等着。

这位大娘姓刘,老家在长葛市,2005年开始和魏都区北大街道办事处的李大爷生活在一起。李大爷今年73岁,比刘大娘大10多岁,两人并未办理结婚手续。2017年,李大爷因脑梗死偏瘫在床,其子女曾为其请过保姆,但刘大娘解雇了保姆,理由是与其把钱给外人,还不如给自己,由自己照顾李大爷。然而,李大爷的子女却没有支付刘大娘一分钱,双方发生纠纷。后来,刘大娘离开了李大爷家。

“我回到司法所已是16时许,她和我讲了近两个小时。”周玉央回忆道。刘大娘讲完,已过下班时间,但周玉央还是找来李大爷的儿子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已是20时许。看到刘大娘暂无居所,周玉央又自掏腰包为老人找了一处旅馆暂时安置。

2018年,是周玉央担任北大司法所所长的第一年。仅此一年,她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周玉央一直在思考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2018年10月,周玉央充分利用辖区律师资源,开办了法治大课堂,采取律师讲解、知识竞答等方式,寓教于乐,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作为一名党员,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用踏实和勤奋书写属于自己的无悔人生。”采访结束时,周玉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