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药品安全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我市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

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王延峰 牛宇杰)校园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省将2019年确定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要求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食品安全、黑网吧等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高校周边城中村、钟点房、出租屋等治安乱点和非法、违禁出版物的排查整治,实现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有机融合。

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的相关要求,我市迅速行动,率先落实。5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鄢陵县一高、鄢陵县二高、鄢陵县直幼儿园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及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在调研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调研员吕庆华针对学校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要制定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要每周开展一次自查;基层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盯紧不放、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督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安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系统App,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知识抽查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全面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全市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及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全市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在90%以上,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

吕庆华介绍,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从4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6月)、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等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