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19〕10号)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8〕241号)精神,市、县两级残联、民政、卫生健康委、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了全市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现将许昌市首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5月15日到17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残联康复部联系。
联系人:王 鑫 联系电话:2968239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