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使用伪造驾驶证 小聪明换来罚款和拘留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张艺)开过大型车辆的人都知道,驾驶大货车要比驾驶小轿车难度大。很多驾驶人虽然能轻松驾驶小轿车,但不一定驾驶得了大货车。小轿车驾驶人想要驾驶大货车,必须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可是,个别驾驶人不但怕麻烦不愿意去考,而且耍小聪明,在驾驶证上动手脚,企图瞒天过海。5月24日,记者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就查处了一名这样的驾驶人。

【身边的事】

按照部署,今年以来,禹州警方持续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月14日9时30分许,该局民警在禹州市滨河大道西段设立检查点,对来往的货车进行检查。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红色重型牵引半挂车试图绕过检查点,遂立即将该车拦下。

按照执勤民警的要求,该半挂车驾驶人出示了一本A2D驾驶证。驾驶证上写明,该半挂车驾驶人为“王某”。执勤民警检查发现,其出示的A2D驾驶证存在明显的问题,遂对“王某”的个人信息进行详细核查。经查,“王某”出示的A2D驾驶证系伪造。可是,当执勤民警将这一核查结果告知“王某”时,“王某”坚称驾驶证是真的。

“王某”在事实面前仍不愿承认错误,执勤民警就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向他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使用假证、准驾不符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批评教育,“王某”最终承认驾驶证是他伪造的。原来,“王某”真名是杨某。他持有C1驾驶证,但不能驾驶重型牵引半挂车。怎么办呢?他就耍小聪明,于2017年11月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制作假证的人,伪造了姓名为“王某”的A2D驾驶证。

驾驶证、号牌、行驶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核发的证件,受法律保护,严禁伪造、变造。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据有关规定,禹州警方依法对其罚款4500元,将其拘留10日。

【警方提醒】

驾驶证是司机的通行证,同时也是行人的安全保险责任书,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保障。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不负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章守纪,依法考取驾驶证,同时注意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及时换领驾驶证,严格按照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