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伟山)5月30日,市长史根治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起草等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峰,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赵淑红,市政府秘书长白红超出席会议。许昌军分区司令员李选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市政协副主席刘瑞红、张巍巍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再上新台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从中部崛起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动许昌发展,增强投身中部地区崛起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讲话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树牢机遇意识。当前,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崛起势头正劲,我市作为郑州大都市区次中心城市,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照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新标准,抢抓全省“五区联动”“四路协同”机遇,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巩固既有优势,增创新的优势,积极展现许昌作为、许昌担当。三要抓好任务落实。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扩大高水平开放、坚持绿色发展、做好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8个方面要求,抓住关键点、选准突破点,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为实现中原出彩、推动中部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原则通过了《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并指出,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宜居之城”的有效抓手。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推动《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尽快出台,逐步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加强协作配合,不仅要继续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保证立法质量,还要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执法、抓好落实。要广泛深入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