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我市两级法院

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杨亚菲)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当日,我市两级法院以“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纷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进而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推动许昌生态文明建设。

在市区清潩河畔,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魏都区人民法院、建安区人民法院联合行动,组织干警悬挂宣传条幅,摆放法律法规、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宣传展板,曝光了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在路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宣传车循环播放着环保公益视频,吸引了不少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干警们积极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审判手册,为大家讲解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并号召广大群众爱护水资源,共同擦亮许昌“水生态文明城市”名片。

在襄城县古城公园,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一大早就拉起了“共建生态文明,享受绿色生活”的宣传横幅,向前来游玩的群众发放环保宣传页,讲解破坏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和生活中的环保节能小常识。活动结束后,干警们拿起扫帚等工具,通过义务劳动为公园环境出一份力。

在鄢陵县,鄢陵县人民法院把宣传展板摆到了法院门前,干警们纷纷走上街头,宣传环保政策,普及法律知识,传播绿色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号召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参与环境保护。

“保护环境不仅是提口号、做样子,还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是人们为了美好家园与子孙后代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涉及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处置力度,拓展环境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许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