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日前,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升认识,持续创建,确保完成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的宝贵荣誉和亮丽名片——自2001年开始创建,经过坚持不懈努力,我市于2015年2月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荣誉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今年下半年,我市将迎来互查暗访和年度测评,明年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审核。这就要求全市上下共同携手,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保住“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之城”。
创“牌”难,保“牌”更难,难就难在思想易松懈、工作不持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着严格的考评体系,是一项任务繁杂、涉及面广、工作细致的系统工程,哪个方面稍不留意,就会失分丢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今年3月,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测评成绩低于80分、70分的城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1年。我们必须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忧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条逐项实现动态达标,确保年度测评迎检工作顺利通过,为明年“大考”取得优异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深化创建,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方面,着力补齐短板,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为抓手和载体,大力开展“十大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城市老、旧、破、乱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内涵,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许昌好人馆等精神文明传播阵地建设,推动智慧阅读空间提档升级,抓好志愿服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等文明风尚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城市建设品质、管理品质、精神品质、文化品质全面提升。
当前,我市正在全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除了中心城区要保“牌”,其他几个县(市)正在积极创“牌”。我们要瞄准各自创建目标,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拉高标杆,加压奋进,确保如期实现目标;同时,要坚持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融合推进,以文明城市创建引导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支撑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实现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同步发展、同步提升。
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创建,我市目前已建立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机制和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强组织、配强力量,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继续发挥好创文指挥部领导分包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创文观摩点评、现场办公制度,继续实行创建工作季测评、年总评,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全域测评、暗访督导、问题通报、负面清单、季度排名等工作制度,加强创建工作督导考核,健全创建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没有终点的赛跑。面对建设“宜居之城”的新目标、新任务,我们要秉承持续创建、永不止步的韧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城市更宜居、人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