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 刘龙晓)6月1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座谈会,听取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出谋划策。
会上,禹州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该法院涉民营企业金融纠纷审判情况。2013年以来,该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66起,审结1923起,结案率为97.81%,结案金额22980万元。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占比不断攀升,2018年至今占比约为48%。
“在审判环节,此类案件由于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妥善化解难度极大。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也面临‘两难’,金融机构通常会要求法院对涉诉企业的抵押财产及时变卖执行,而涉诉企业则认为法院查封银行账户或变卖其抵押财产会影响其信誉和进一步融资,使其陷入困境,案件执结效果较差。”该法院副院长李晓霞介绍。
针对当前形势,下一步,该法院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引导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本源,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交易规则指引;完善金融联动机制,充分利用金融诉调对接中心这一平台,促进涉民营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兼顾各方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穷尽措施予以保护,对能正常运转的涉诉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采取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形式,兼顾金融秩序稳定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当天,与会民营企业代表和金融机构代表纷纷畅所欲言,就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发展问题和金融风险防控化解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