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富

银保监会

明确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 李延霞)记者7月1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管理,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有关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保险机构投资资金信托的决策授权机制、专业责任人资质、基础资产范围、法律风险、投后管理、信息报送等要求,调整了信托公司条件、信托信用等级、关联交易、责任追究等内容,新增了禁止将信托作为通道、强化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责任、对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设置投资比例限制及信用增级安排和免增信条件等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扩大“保信”合作范围,有利于为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明确保险资金去通道、去嵌套的监管导向,有利于限制不合理的投资业务的开展;明确基础资产投资范围,有利于发挥信托公司在非标资产方面积累的行业优势,引导保险资金更多地流入实体经济。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对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业务监管,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