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号称帮人入伍 实则骗人钱财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张艺

参军入伍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在我们身边,有不少人想把孩子送进部队,让孩子在部队这个大熔炉中得到淬炼锻造。可是,有不法分子却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号称有关系能帮人入伍,借机实施诈骗犯罪。昨日,记者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侦破一起此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身边的事】

今年2月15日,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秦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其被段某以帮孩子入伍为由骗走钱财数万元。据秦某介绍,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段某自称其为某军区军官,在部队有关系。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深。段某冒充部队军官诈骗,严重干扰征兵工作秩序,败坏部队形象,影响军民团结,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372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立即抽调精兵强将调查取证。在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地侦查时,又有多人报警称被人以帮孩子入伍为由诈骗。办案民警对案情认真分析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相同,可能是同一人所为,遂将这些案件合并侦查。经初步统计,这些案件案值已超过10万元。

为抓捕段某,办案民警虽然采取了多种侦查措施,但段某仍是杳无踪迹。抓捕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但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摸排与段某有关的线索。6月13日,办案民警获悉段某在禹州市区一家宾馆附近出现,遂立即前往,成功将段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段某对冒充某军区军官,以帮助他人入伍为由,骗取他人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段某供述,其实施诈骗犯罪后就潜逃到了外地。过了几个月,他认为风头已过,遂回到禹州,没想到公安机关追查的力度一点儿没减。目前,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据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孙琛伟介绍,每到征兵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切地想把孩子送进部队,但对征兵政策、流程又不太了解的状况,实施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中,不法分子多以谎称自己是军人或在部队有熟人,可以帮助孩子入伍、帮助孩子顺利通过体检等为由。

为避免落入诈骗陷阱,想把孩子送进部队的群众须知,兵役机关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应征者的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入伍靠素质不靠关系。当有人以部队军官的名义联系自己时,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对其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必要时可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确认。